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: 一、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:公共利益需要用地 二、拟征收土地范围 耿车镇三义村一组、二组、三组、五组、十组; 大同村三组、四组、五组 三、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,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。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,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,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。 四、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;凡抢栽抢建的,一律不予补偿。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,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,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21年4月26日起,至2021年4月30日止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,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反馈。(联系人:李猛;电话:80600066)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: 一、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:公共利益需要用地 二、拟征收土地范围 蔡集镇蔡集居委会二组、三组、村集体; 蔡集镇牛角居委会一组、二组、四组、七组、村集体。 三、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,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。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,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,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。 四、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;凡抢栽抢建的,一律不予补偿。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,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,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21年4月26日起,至2021年4月30日止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,向所镇人民政府反馈。(联系人:李虎;电话:84553003)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〔2021〕34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: 一、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:公共利益需要用地 二、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涉及到耿车镇耿车居委会韦刘组; 地块二涉及到耿车镇五星居委会三组、五组; 地块三涉及到耿车镇五星居委会四组、九组; 地块四涉及到耿车镇五星居委会四组、五组; 地块五涉及到耿车镇五星居委会八组。 三、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,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。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,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,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。 四、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;凡抢栽抢建的,一律不予补偿。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,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,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21年4月26日起,至2021年4月30日止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,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反馈。(联系人:李猛;电话:80600066)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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